初识余华是因为那部“以笑的方式哭,在死亡的陪伴下活着”的现实主义力作《活着》。借“福贵”这一充满美好祝愿的名字,以悖论的方式描述了他充满坎坷的一生。读它的时候犹如一记闷拳打在胸口,压抑得喘不过气。不知道是不是被余华虐惯了,一开始看《许三观》就吊着一颗心,生怕他哪一次卖血把自己卖死了,看到圆满结局居然有点不习惯。余华说“这本书其实是一首很长的民歌,它的节奏是回忆的速度,旋律温和地跳跃着,休止符被韵脚隐藏了起来。”故事里的人,活得简单而直接,事情有时会因为荒唐的思路进行下去。
徐三观第一次卖血,仅仅是出于好奇、同时为了证明自己有把好筋骨;人家是想要娶媳妇才卖,他却是拿了钱想花掉才要结婚。然后是为了赎回家具、为了救治重病的儿子,为了郑重款待贵客一次次卖血。在他的意识里,卖血就可以解决灾难。当他六十岁的时候,得知自己已经老到不能卖血的时候,竟失望地哭了。“一盘炒猪肝,二两黄酒,黄酒要温一温”这是许三观卖血之后的必修课,仿佛只有这样才能心安理得得吃一顿好的。最后一次为自己卖血,居然只是为了吃炒猪肝喝黄酒。书中有的情节,令人在捧腹之余又延伸出了些许思考。许三观能娶到有名的许玉兰,就是因为他对许父说,他们都姓许,嫁给他许家就有后了,靠一个姓氏扭转乾坤;方铁匠带着人来抄家的时候,许玉兰还特意为他们烧了茶水;自然灾害时,全家没有吃的,许三观就以画饼充饥的方法,用语言为家里每个人炒了一盘菜。他生活在城市里,有着自己的道德准则,许多事表面上骂骂咧咧,实际上内心善良,蕞后还是会去做。朴实的人生里,他并没有抱怨,卖血对他而言,并不是痛苦和磨难。人生的每一步,都沁进了鲜血,那样的日子,该是多么充实而可贵啊。
时代的洪流下,小人物只能随波逐流,无可奈何又别无选择,但人性的良善又让这个苍凉的时代多了几分希望,在生死关头的时候总有人愿意给出一点善意,这也是这本书最有温情的地方在读这本小说时整颗心都是紧绷着的,特别是许三观连续卖了几次血的时候,害怕他没有撑过去,也害怕一乐没有等到他,但幸好他们都活下来了我最喜欢的一段是他们一家人躺在床上许三观用嘴给家里人炒菜的描写,或许是因为苦难中的温馨就像粥里的一点点糖,暂时掩盖了心里的苦涩,也或许是这段温馨的描写勾起了我的一些记忆吧。